在中山,社保断缴了,之前的还能补上吗?权威解答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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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

《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

基本*保险参保缴费政策的通知》

按照国家规定

对参保缴费政策进行规范

《通知》对我省2008年以来出台的一些一次性缴费政策进行规范和调整,原有的8项一次性缴费政策文件不再适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未参保人员。

《通知》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城乡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按规定缴纳*保险费,不得以事后追补首次参保前从事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期间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参保后中断的缴费,不得补缴。

《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按国家和省规定为职工补缴*保险费的,应按社会保险法等规定缴纳滞纳金,符合《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欠费滞纳金处理意见的公告》规定条件的,按其规定执行。

2019年是新中国华诞70周年,是令人无比兴奋的一年。我出生在中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中山人,我很荣幸出生在和平的国家,没有战火的摧残,没有饥荒的无助。祖国的繁荣,带给了我们珍贵的机会,从改革开放到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应用,科技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便捷,更多是让我们在新的时代有一个更加好的方式去接触社会、了解社会、融入社会。牢记历史,奋勇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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